个人信息保护法对处理个人信息的企业规定了以下义务。
使用目的、限制、通知等的识别
处理个人信息的经营者必须事先明确使用目的。此外,未经本人同意,不得超出使用目的处理个人信息。必须将使用目的通知并告知该人。
确保准确性
处理个人信息的企业必须努力使所处理的个人信息保持准确和最新,以达到使用目的所必需的程度。
安全管理
处理个人信息的企业必须采取必要和适当的安全管理措施,例如防止个人信息的泄漏、丢失和损坏。此外,必须对处理个人信息的员工进行适当的监督,并对外包公司的个人信息处理进行监督。
披露、更正等
作为一般规则,处理个人信息的经营者必须回应本人对经营者持有的个人信息的披露请求。此外,我们必须响应本人对个人信息的更正、添加和删除请求。
我们与中国的友商伙伴合作,按照下面的时间线向京都市政府捐赠了2万枚口罩。
时 间:令和2年4月17日(金)
受赠方 :〒604-0955 京都市中京区柳馬場通御池上ル虎石町45-3 京都御池創生 京都市行財政局防災危機管理室
捐赠方 :中国安徽省銅陵市旅行協会 会長、兼任 江南文旅集団 代表取締役 喬 東球 (きょう とうきゅう)
日本方代理人:株式会社NARUI 代表取締役 劉 偉鳴 (りゅう いめい)
联系方式:075-643-8677
邮件地址:ryu@narui-co.com
捐赠者的乔先生是安徽省铜陵市旅行协会的会长,一直致力于日中友好的工作。这次捐赠的理由主要有两点。
① 非常喜爱京都的文化、街道风景和人情,处于期盼京都可以早日恢复平日繁盛状态的心情。
② 在中国被疫情影响时,被日方的友情捐赠感动,对于此事为表感谢之情。
遗憾的是,目前日本的出入境限制严格,本人无法直接到访日本。所以我们决定通过日本方面的合作伙伴/代理商 株式会社NARUI 与京都市政府协商后,并按照上述时间表进行了捐赠活动。
从防灾危机管理办公室获悉,此次捐赠的口罩将用于分发给医疗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我们非常高兴可以将这些东西用于真正需要的人群。
同舟共済
出自《夫吴人与越人相恶也;当其同舟而济。遇风;其相救也;若左右手。》(《孙子·九地》),同坐一条船过河。比喻在困难的环境中同心协力,战胜困难的“同舟共济”。如今每一个国家都遇到了困难,处于希望大家互相帮助克服困难的目的,我们在箱子上附上了这句话。
* 照片是赠送给京都市的千羽纸鹤。
我们登上了令和2年4月18日的京都新闻的早间刊!
令和2年10月15日我们受邀参加了京都Room Theater开展的纪念仪式,对于上述的社会贡献,取得了表彰证书。